天津摇号申请未通过审核怎么办?

来源:本地宝 | 2023-06-27 14:57:01 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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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: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,应当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流程提出复核申请。

审核结果公布时间:每月23日

公布地点:天津网上办事大厅

注意:逾期未提出申请的,视为无异议。

☞经复核异议成立的增量指标申请,调控服务机构应当将其纳入下一次配置

异议不成立的,应当在复核意见中说明理由。

个人摇号申请条件

(一)居住地在本市,包括:

1.本市户籍人员;

2.驻津部队(含武装警察部队)现役军人;

3.持有效身份证明,近两年在本市连续居住,且每年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港澳台地区居民、华侨和外国人;

4.持有效本市居住证,近24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。

5.持有效本市居住证,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工作,按规定不需缴纳社会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;

6.持有效本市居住证,累计缴纳社会保险达到15年且在津退休的非本市户籍人员;

7.持本市有效人才绿卡A卡和B卡的人员,及经认定的高层次、急需紧缺人才。

(二)已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件。

(三)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,或者名下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满足下面条件之一的:

1.在公安机关车辆管理系统中登记为“达到报废标准”;

2.在公安机关车辆管理系统中登记为“被盗抢”状态满3个月以上的,且承诺放弃申领被盗抢小客车其他指标。

(四)名下未持有有效的小客车指标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标申领资格。

(五)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的行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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